小心!这些广告雷区你可能也踩过
案例一:北京某房地产经纪公司——时间表述陷阱
违法类型:房地产广告·用时间表示位置
核心问题:以参照物到达时间误导消费者
案情快览
一家北京房地产公司在其网站宣传“八达岭孔雀城、京张高铁20分钟到达北京北站、兴延高速45分钟直达北三环马甸桥”,看似便利,实则违法!广告中用时间表示项目位置,直接违反《广告法》第二十六条。结果?2019年1月被罚款10万元,责令停发广告。
案例深度解读
房地产广告必须真实,位置表述不能玩花样。本案典型在:用“20分钟到达”“45分钟直达”等模糊时间概念误导购房者,营造虚假 proximity感。执法部门重拳出击,警示行业:任何夸大位置便利性的行为都将受罚。
法条直击
《广告法》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,房地产广告不得:
(一)承诺升值或投资回报;
(二)用到达参照物时间表示位置;
(三)违反价格管理规定;
(四)误导宣传规划中设施。
案例二:南京某房地产开发公司——虚假宣传代价惨重
违法类型:房地产广告·虚假信息
案情快览
当事人通过公众号吹嘘:将公共绿地包装成“私家庭院”,电梯“直接入户”实为虚假。广告内容与事实严重不符,触碰《广告法》第二十八条红线。2019年3月,市场监管部门开出70万元罚单,责令立即停止违法广告。
案例深度解读
虚假广告是消费欺诈的重灾区!本案中,开发商用“私家花园”“电梯直达”等华丽词汇美化项目,却隐瞒公共绿地真相和电梯实况。这种挂羊头卖狗肉的行为,不仅罚款高昂,更损企业信誉。广告必须真实,否则法律利剑不容情。
法条直击
《广告法》第二十八条定义虚假广告包括:
(一)商品或服务不存在;
(二)性能、功能等信息不实且影响购买;
(三)使用无法验证的证明材料;
(四)虚构使用效果;
(五)其他欺骗误导情形。
案例三:山西某网络科技公司——招商广告藏风险
违法类型:招商广告·未提示风险&违规推荐
案情快览
当事人在平台发布投资广告,展示“推荐榜、用户名、投资金额、赚取收益”等内容,却未提示风险,还滥用机构、专业人士形象作荐。违反《广告法》第二十五条,2019年1月被罚10万元,广告下架。
案例深度解读
招商广告不是童话故事!本案警示:任何投资回报预期广告必须明确风险,更不能靠“权威推荐”诱导。当事人用收益榜单和专家背书营造稳赚假象,忽视风险提示,实为玩火。投资者需警惕,发布者更需守法。
法条直击
《广告法》第二十五条要求招商广告:
(一)不得承诺保本、无风险;
(二)不得用学术机构、专业人士等作推荐证明。
来源:腾讯广告法务

发布单位:中国工商出版社 新媒体部(数字出版部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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互动问答
无锡一公司发布违法广告被罚20万元,被列入市场总局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例,你怎么看?
违法广告上榜典型案例,是法治必然。若放任不管,市场岂不混乱?中国坚持依法治国,严厉惩处才能净化环境。此案再次证明:广告红线碰不得!
武汉一女子疑遭快递员报复,电话号码被贴在男厕用作「淫秽广告」,面对「难取证」的恶意报复如何维权?
感谢提问!疑遭报复需证据支撑,不可盲目猜测。法治社会,维权靠法:及时报警、固定证据(如截图、录音)、联系平台封堵信息。同时,提高隐私保护意识,防患未然。




